“这次现场记录申报债权是我们第一次试用执法记录仪,我的感觉是规范、透明,这16099.57元应缴税款的权利确认很顺利就完成了”。
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龙岗税务分局工作人员在执行某家具公司申报债权时,第一次试用执法记录仪时说。
“税务局用执法记录仪执法,取证更加透明、高效,我们也少了份顾虑,有了争议和纠纷,我们也有据可查。”看到税务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这家家具公司委托管理人某律师事务所的徐律师如是说。
推行佩戴税收执法记录仪进行执法,是深圳市龙岗区国税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三项制度”改革,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的重大举措。目前龙岗国税局所属的龙岗税务分局执法记录仪试点工作已经开始,其他分局也在陆续推进中,预计全面配备工作将于年底完成。
“执法记录仪集摄像、拍照、录音功能于一体,能对执法过程进行及时、客观、准确的数字化采集,解决认定难、取证难的问题。”龙岗税务分局副局长莫计好介绍说。
为有效使用执法记录仪,龙岗国税组织人员到其他执法单位实地学习,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使用、保管、领用、录入、调阅等工作流程,并明确将率先在出口退税核查、出口函调检查、百万位发票核查、纳税评估约谈等执法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
“有了这个执法记录仪,我们能在执法检查中第一时间收集、固定证据。对税务执法人员和纳税人进行双向监督,降低执法风险,提升税收执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龙岗税务分局专职纪检监察员段小霞说。
据了解,由于之前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停留在对执法人员和纳税人的事后回访中,执法行为痕迹化缺失,追溯难度大,一旦出现争议往往难以进行评判。全面使用执法记录仪后,文明执法、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方面将会有全新的提升,为党风廉政工作深入推进提供信息化保障。 |